《我是我老公的老婆粉》1
全文无女化 勿上升
灵感来自《黑化警告》
同之前搬运+修改 勿喷谢谢
没有人物介绍 直接通读全文 这篇HE
放心食用 爱你们(猛男比心❤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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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声刮过的寂静小巷,一切都悄无声息,大街上的喧嚣仿佛离得很远。
下雨了。
纤细漂亮的少年站在街角小巷处,他倚在墙壁上静静不动着,雪白衬衣的颜色格外清冷,一双漂亮的狐狸眼氤氲潋滟。
他需要好好冷静一下,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?这是什么地方??
一阵疼痛袭来,这感觉,怎么说呢?
如同大海的苦水,一直翻腾,没有停止的意向,也好像是针刺到手尖,应激性得把手缩回来而无法忍受的感觉。
很难受。
摇了摇头,清醒了一下,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和随身携带……他竟然什么都没有,他想了起来,这是他当初第一天做完家教回学校的路上,不小心搭了辆黑车,然后手机钱包都被抢了,司机还把他扔半路的那一天。
那一天是什么时候,大概十年前了……
现在的雨算不上大,但是细密的很,打在人身上有些阴湿的冷意,可能是春寒还未褪去,丁程鑫身上仅仅穿了一件白衬衣,这还真有点冷,他冻得浑身发抖。
丁程鑫看了眼四周。
行人来来往往,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,同样的冷漠麻木,一个个脚步都很急,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去等待着他们完成。
他慢吞吞地站了起来。
步子很小,一步接一步的走在雨中,雨水密密地打下来,一股春寒料峭的寒意穿过薄薄的衬衣,透进骨子里的寒凉,丁程鑫想着,真好,还能再来一次。
少年名叫丁程鑫,是个孤儿。
从小在孤儿院长大,性格安静美好,是个眼里有光的男孩子,哪怕遭受亲人的抛弃,但是他依旧坚信着这个世界有许多我们未曾发现的美好。
他很愿意去挖掘那种美好。
丁程鑫长得很漂亮。
是那种一眼看过去让人觉得很舒服的漂亮,没有攻击性的长相,却又不会让人忘记。
一眼望过去,如同闻到了一股白色山花的香气。
皮肤白皙,尖尖的下巴小巧精致,鹅蛋脸有种婉约的古典美。
他天生微卷的棕色头发穿着白色衬衫的样子,就是现在网上说的那种初恋男神。
干净,美好,眼底有光。
可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子,命运却不曾善待他。
他明明很善良。
见路边的乞丐可怜会给他钱,会笑着接过路人发的传单,坐公交也会给老人孕妇让座。
他对所有人都用心,可这世间的苦却没有一个放过他。
丁程鑫从小被父母所抛弃,被孤儿院里的院长奶奶抚养长大,勤工俭学考上了国内最高学府,明明未来前途一片光明。
可是一切都毁在了他大三的那个暑假。
丁程鑫照常去做家教,这次他接的单子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,高中的年纪,据说非常叛逆,也非常不成器,成绩更是一塌糊涂。
丁程鑫接下这个单子的时候其实是有些犹豫的。
富贵人家的公子哥,那他要是不听话,不肯好好学习的话,他也拿他没办法啊。
丁程鑫不相信灰姑娘的故事,更不相信灰姑娘的故事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可能是太早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灰暗的地方,他从来不会做这种白日梦。
丁程鑫只相信他自己。
可是那段时间他实在太缺钱了,除开因为太过优异破例得到奖学金,他还差一笔钱就能出国深造。
那家人家开出的条件很优渥。
每月基础两万,只需要在周末的时候去给他补课,前提条件是把他们孩子的成绩提上去。
要是有效果的话,奖金比工资还高。
丁程鑫一咬牙接了那个单子。
不就是个纨绔子弟么,他试试去教又不会少块肉,要是实在不行,那他就辞职呗。
一开始倒是挺顺利的。
那家人家的孩子虽然叛逆,但教养还不错,不会出现那种小说里动不动就捉弄家教老师的情况。
那个少年叫宋亚轩,长得比女孩子都要漂亮精致,笑起来的时候软萌萌的,朝人撒起娇来根本抵挡不了。
软软的小奶狗什么的,很容易惹得人母性大发。
就是通过宋亚轩,丁程鑫无意中认识了他的哥哥,一个叫做简亓的男人。
简亓是那种典型小说男主。
长相冷漠俊美,性子也是那种冷冰冰不近人情的,简氏集团的掌权人,洁身自好,不近女色,简直是霸总标配人设。
对这种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的男人,丁程鑫是根本不会动什么心思的,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……实在太难了。
更何况,简亓根本就不是他喜欢的类型。
丁程鑫喜欢温柔的男孩子。
他甚至已经想好了,将来毕业以后,自己买一处公寓,养一些花花草草,然后再顺理成章地认识一个温柔儒雅的男人。
相识,相知,相爱。
结婚生子,平淡一生。
可惜,简亓喜欢上了这个干净美好的男孩子,并且对他展开了追求,一向冷漠的人温柔起来,是让人难以拒绝的。
丁程鑫始终都是很理智的。
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接受过简亓的追求,拒绝的彻彻底底丝毫不拖泥带水,没有给他留半分余地。
他没有养备胎的爱好,也养不起这样的备胎。
简亓是个性子偏执的。
他不顾丁程鑫的不情愿,动用各种各样的手段,将他强行留在自己身边。
他对丁程鑫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,“程程,乖,过来,不要抗拒我。”
低沉悦耳的音调。
却变成了丁程鑫下半生的魔咒,禁锢了他一生一世。
丁程鑫被迫和简亓结了婚。
他一个渺小如同沙砾芥子的普通人,又如何能够和简家这样的庞然大物相对抗。
这段在别人眼里幸福美满好像从来没有缺口的婚姻,这对在外人眼里结婚多年从未红过脸的夫妻,其实关系早就降到了冰点。
丁程鑫对简亓从一开始的抗拒,已经变成了惧怕和厌恶。
哪怕这个男人再好,俊美无双的容颜,滔天的权势,但是在他看来,他就是个恶魔。
一个摧毁了他下半生的恶魔。
简亓对丁程鑫的控制欲实在太强了,他不许丁程鑫独自出去,也不许他见任何陌生人,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。
他只能当一只被囚禁在华丽牢笼里面的金丝雀。
男孩眼底的光熄灭了。
简亓爱他,但是这个男人的爱太过令人窒息,丁程鑫真的要不起这样的爱。
不爱之人的深情,真的是种负担,不止是负担,更是囚笼。
丁程鑫这辈子都没有爱上简亓。
他的一辈子很短,仅仅只有三十岁。
丁程鑫二十二岁和简亓结婚。
在他们结婚第八年的时候,丁程鑫吞了安眠药自杀,死前的最后一刻,这个男人苍白绝美的脸上渐渐浮现一抹希冀来了。
他终于能逃脱那个人了。
现在
老天又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,那他这一次一定不要再招惹上简亓,不要再活在他的阴影之下。
他还想转修表演系,进军娱乐圈!!
丁程鑫一直有个演员梦,他喜欢那种沉浸于不同故事剧本,体会那些角色的离合悲欢的感觉。
但是因为简亓,他这个梦想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。
当然,还有个原因。
丁程鑫有个小秘密,他有个喜欢的人,其实也不能说喜欢,而是仰慕,是敬佩。
那个人叫马嘉祺。
年纪轻轻已经是双料影帝,知名度称得上是国民级的,明明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,就连一些老一辈的人都叫的出来他的名字。
抛开他那张堪称人间绝色的脸庞,马嘉祺更加吸引人的是他身上那股儒雅清贵的气质。
子夜如墨,不染铅华。
黑暗里开出最耀眼的花来。
他太美好了,在娱乐圈那个泥淖般的圈子里,就如同一朵不染尘埃的高岭之花。
他的眼神温柔,却不带任何宠溺,那是一种对于众生的悲悯平和。
丁程鑫对马嘉祺,便是借着追星的借口开始了一段盛大的暗恋。
你是我年少时代无法取代的光。
我可以肯定,我的余生不会遇到比你更加耀眼的光。
……
所以,丁程鑫这一次的另一个愿望就是进入娱乐圈,成为一个和马嘉祺一样的人,他只求能够稍微靠近他一点点,在不打扰他的情况下。
丁程鑫曾经也是个眉眼含笑,眼底有光的少年啊。
他曾经被自己的朋友嘲笑追星:“丁程鑫,你傻不傻啊,无论你做了什么,你的偶像,他隔着屏幕根本不会知道的啊!”
“他的未来不会和你有任何关系!”
这个性子安静温柔的少年第一次反驳了别人的观点,他坚定地摇了摇头,道:“我不需要他的未来和我有关系啊……”
“等到他无名指发光的时候,我的太阳找到了他的月亮,我这颗星星也该坠入银河了。”
“我会一个人躲在世界的小小角落里,珍藏着一切关于他的美好回忆,到老,到死。”
丁程鑫说这话的时候,清澈眼底闪烁着耀眼的光芒,他一改往日的温吞的性子,语气异常坚定。
很难想象,这个最终绝望服药自杀的男人曾经也有这么明媚的时候。
……
雨打在皮肤上,渗进骨子里。
脚下每一步踩到水坑里,都会溅起细小的水花来。
透过雨雾。
丁程鑫扫视了一眼四周,最后躲进了最近的一个公交车站台下面,因为有挡板的遮掩,细密的雨丝不少被阻隔在了外面。
他这时候看起挺狼狈的。
发丝凌乱,半遮挡住白生生的俏脸,只看得起一截白皙尖尖的下巴,单薄的身形看起来有些可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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